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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立项项目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0〕103号)精神,全院共申报了51项“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研究项目。经评审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确定43项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其中,学院指定申报项目8项、二级单位推荐申报项目35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立项项目的支持、指导与管理工作。开展“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是我院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大课题,是践行我院“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的办学定位、把学院建设成为人才培养特色鲜明的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督促项目承担人员按要求做好项目研究与实践工作,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二、各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按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认真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此次立项项目研究时间为1~2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如期向教务处递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应研究成果支撑材料。

三、此次立项项目管理推行新的经费管理与约束机制。为做好本次“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工作,学院将分期拨付各立项项目预算经费,首期拨付项目总经费的50%。项目立项一年后,学院将对各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合格的拨付余下的50%项目经费;不合格的项目则限期整改,视情况作相应处理。

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学院将取消该项目负责人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学院“3+2”职教师资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立项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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