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10〕126号)精神,全校共申报了75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及网上公示,确定51项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立项项目的支持、指导与管理工作。教学改革研究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督促项目承担人员按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二、各立项项目主持人要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校级教研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教务处递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应项目研究总结报告、教学研究论文及其它成果(如:课件光盘等)材料。
三、教务处将定期组织教学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凡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广师院〔2007〕360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师院〔2007〕359号)作相应处理。
附件:2010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名单.xls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