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广师教〔2009〕108号)精神,全校共申报了84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及网上公示,确定59项为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其中,非竞争性(规划类)项目29项,竞争性(自由申报)项目30项,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做好立项项目的支持、指导与管理工作。教学改革研究与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督促项目承担人员按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二、各立项项目主持人须按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认真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各项任务。校级教研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如期向教务处递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应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或课件光盘等项目研究成果材料。
三、教务处将组织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教务处每年均组织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凡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将严格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广师院〔2007〕360号)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师院〔2007〕359号)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