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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7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22日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处印发的《关于开展2007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报的通知》(广师教字[2007]91号)精神,经学校组织的评审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102个项目进行评审,共评出59项教学研究项目,评审结果经过7天的公示,没有异议,现决定将《技术师范院校应用型高级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59个项目作为2007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其中9项为重点项目,50项为一般支持项目(一般支持项目理工科和文科各25项)(详见附件,附件中的立项排名不分先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立项项目的管理。校级教研项目是我院实施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督促项目承担人员按要求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并结合实际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

二、校级教研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研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必须如期向教务处递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项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相应教学研究论文复印件或课件光盘等项目研究成果材料。教务处将聘请有关专家依照各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对项目结项报告书和研究成果材料进行审查,达到立项申请书中预期研究成果的项目,才可以同意结题。若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提前提交延期结题的说明,项目没有结题的老师,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学校的教学研究项目。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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